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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检验检疫局完善进口植物及其产品安全保障体系

2010.5.06

辽宁检验检疫局完善进口植物及其产品安全保障体系

百家不合格企业被责令整改

    日前,辽宁检验检疫局作出决定,对不符合进境植物产品监管要求的100多家企业进行处罚,取消备案,责令整改并暂停其相关业务的报检及检验检疫业务。

   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完善进口植物及其产品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科学监管水平,辽宁检验检疫局在2009年全面实施进境植物及其产品收货人备案工作的基础上,加大对进口收货人进境货物管理力度,对辽宁口岸445家进口植物及其产品收货人上年度进口植物及其产品流向记录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检查。截至目前,共有314家企业通过了相关审核,并予以备案。

   进口收货人备案制度的实施目的在于促使企业规范进境流向管理,完善追溯、召回制度。在此项制度实施之前,大多数进口植物及其产品收货人对流向管理不重视,认为可有可无,管理措施不到位,经常会出现记录信息不全面,记录内容不真实等情况。不利于对可能出现的疫情、不合格产品实施有效控制,甚至会给国家农、林业生产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通过实施进口收货人备案制度,大大强化了企业的内部管理,而通过进一步帮助企业建立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该项制度,加强进口植物及其产品的流向管理,提高了企业的质量意识,对完善进口植物及其产品的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农业生态安全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据辽宁检验检疫局植物检验检疫处负责人介绍,此次企业被取消备案资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重视程度不够,无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未及时记录进境流向情况,造成流向记录信息不全、内容填写不正确;三是备案信息未及时进行更新等。今后,检验检疫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帮助指导企业建立流向制度,同时,加强对企业备案档案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进境植物产品流向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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