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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吴清海:三方责任互动可保我国食品安全

2010.6.12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吴清海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吴清海在第二届(2010)中国食品安全高层论坛上建议,有关地方政府应对食品加工生产业再付出更大努力,实行企业、部门、政府三方为主的责任互动,再加上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才可保障我国食品安全。

   为了加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了解和掌握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内涵,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去年10月12日,质检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依法规范食品加工企业的指导意见》,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归纳为14个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去年12月23日,质检总局发布了119个公告,再一次明确这14个方面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且进一步细化为76个子项。

   吴清海认为概括归纳这些责任,就是严守两头,管好过程。即成食品出厂安全质量把关,管好整个生产加工过程。企业是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组织,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特定的治理结构,落实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现代企业的应有责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承担着家庭厨房的社会功能,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重以泰山。

   吴清海表示,《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来,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对于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超过规定规范、超过规范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通过部门联合推动,行业携手自律,企业积极参加,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仍然需要各方面狠下功夫,尤其呼吁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不要等待观望,不要消极应付,而要积极行动,付出努力。生产企业既要把良心放进去,把对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放在第一位,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总之,保障食品安全必须遵循生产加工基本规律,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为基础,实行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领导责任,三方为主的责任互动。再加上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我国食品安全完全可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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