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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应进一步统筹安排

2016.4.05

  污染源监测是环境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污染源的监测,包括监督性监测、在线及比对监测、总量减排监测、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果评价监测等,每类污染源监测都有其特定目标和工作要求。总体来看,环保系统内的不同部门会从各自角度对污染源监测提出数据要求,以满足管理需要。随着环保业务稳定化运行,这些需求逐步固定下来,具有了例行监测的特性。这就要求各级环境监测站加强对污染源监测工作的统筹,以最低的人力和资金成本获得最完整最全面的监测信息。

   首先,针对某个污染源的监测业务进行整合。每次到一个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都需要一定成本,因此,每次必须完成全套的监测任务。所有资料整理完毕后,分送不同管理部门,以利于其主动掌握污染源的相关信息。抵达污染源监测现场后,有关技术人员应优先开展与工况紧密相关的监测,如盯紧各种类型的污染物排口和在线检测设备等,再安排资料查阅性质的检查。目前,急需夯实的基础性工作是归类针对污染源的监测,设计好相应的记录表格或文书,将监测成果以固定的形式表达出来。通过污染源监测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去现场执行任务时,要求分类填写表格或文书后分送相应管理部门,从而达到一次出动但取得多项成果的效果。

   其次,各管理部门应系统提出对污染源监测的要求,以利于监测站归类整理。如果管理部门间的工作缺少协调,零散的监测任务不断,企事业单位应接不暇,既会招来怨言,也降低了监测工作的权威性,并导致监测人员疲于应付,效率不高。为此,监测团队也要提高自身素质,配备质控专家,具备评价企事业单位自测开展情况的能力。要配备现场监测专家,迅速锁定排污节点。要配备操作能手,培养其精湛的采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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