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造就世界一流科技人才,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香江学者计划”。2011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初期每年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在港医疗保险由港方培养单位另行缴付)。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教育部“985”大学、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