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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和国际接轨只是第一步

2010.7.16

  近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宣布,我国已批准公布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新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的要求完全一致。下一步,卫生部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制定一批新的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这无疑是顺应时代发展进步,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高要求的明智之举,也是提高中国食品产品安全性,更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有效做法。

  长期以来,标准繁多、管理水平较低的食品安全标准导致国内食品安全标准整体处于低位,和国际标准差距明显,客观上造成了食品安全问题的突出。一次次问题食品的曝光,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而且也一回回冲击着食品安全、消费信心乃至社会和谐的底线。

  美国媒体日前曝出,麦当劳出售的麦乐鸡含有“聚二甲基硅氧烷”和“特丁基对苯二酚”。麦当劳中国公司对此发函回应称,这两种物质含量均符合现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在中国市场销售的麦乐鸡,本该首先接受中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严格检测,而且相关信息应及时告知公众。但我们却遗憾地看到,是美国媒体而非中国监管部门首先提出这个问题。此事折射出安全标准、监督管理、信息告知等食品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引人关注,催人深思。百姓的消费安全、行业的健康发展、市场的信誉秩序,迫切需要全面提高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向更为严格、要求更高的国际标准看齐。

  从另一个方面看,有了更先进的标准并不等于食品安全问题就可以万事大吉、高枕无忧了。以往的教训一再表明,只要标准还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只要在执行标准环节仍存在疏漏或力度不足,存有安全隐患的问题食品一样可以源源不断走出车间,大摇大摆走上餐桌。连日来,曾经在全国范围内遭到围剿严打的问题奶粉惊现甘肃、青海、吉林等省,三聚氰胺含量超标达500多倍,数量更有几十吨之巨。尽管监管部门迅速采取措施查扣了问题奶粉和涉案人,但如此大量问题奶粉的重现还是暴露了食品监管仍有漏洞、亟待加强的现实。

  2009年生效的《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分段管理,明确了种植养殖环节、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方面的监管部门。只有卫生、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严格依法办事,共同编织更加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对问题食品产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把食品安全标准变成积极严格的执法行动,化作重拳打击的问责震慑,好标准才能真正发挥效用,成为护佑食品安全的利器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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