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地区

  美国食品药物局要求食品要求食物包装上列清楚反式脂肪酸成份。由于越来越多研究指反式脂肪有碍健康,若干食物生产商如Kraft、KFC等涉及使用反式脂肪之官司,近年 美国、加拿大、英国等 食店、超市、政府纷纷开始在食物生产及加工上停止使用反式脂肪酸。

  2003年 丹麦首先立法禁止销售反式脂肪酸含量超过2%的食材。天然反式脂肪酸则不受法例影响。

  2006年10月30日美国纽约市就此问题召开了听证会,该市健康委员会最后决议,2008年7月1日起,该市餐厅的每份食物中使用的人造反式脂肪酸不得超过0.5g。

  2008年1月,加拿大卡尔加里市决议,在餐厅与速食店使用的油脂中,反式脂肪含量不可超过2%。

  2008年4月,瑞士追随丹麦立法对反式脂肪酸食品进行限制销售。

  2008年7月美国加州州长阿诺·施瓦辛格签署法案,禁止在该州餐厅中使用反式脂肪酸,该法案将于2010年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