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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加快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

2016.7.21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7月5日,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江苏省加快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江苏省质量发展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江苏省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达到综合质量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质量整体状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努力建成全国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先导区。

  《意见》明确要求,提升江苏省质量竞争力,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8。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新培育中国质量奖2~3个,中国工业大奖5个,全国质量奖10个,江苏省质量奖50个;质量信用AA级和AAA级企业达1000家;累计培育江苏省著名商标4000件、江苏名牌3500个,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达350个,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以上。新增制修订国际标准30项、国家标准500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达12个。

  此外,主要地产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主要工业产品、日用消费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新建省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120个;新增制修订地方服务标准150项;新增江苏省服务业名牌企业200家;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分别稳定在85和80以上。

  《意见》强调了“十三五”期间江苏省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强化质量安全保障、加强质量发展创新、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推进质量品牌建设方面,要求实施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创建,提升区域和产业质量水平。“十三五”期间,培育50个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品牌、100个全国市场排名领先的高端制造品牌、100个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同标准同质量的日用消费品品牌。

  强化质量安全保障方面,要求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制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产品、重大工程和重点服务项目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

  《意见》要求推进质量技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创新,强化质量机制创新;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强质量理论研究,强化技术基础支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弘扬先进质量文化。

  《意见》特别强调,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治体系、加大政策扶持、推进社会共治、强化考核评价等保障措施切实促进江苏质量发展。

  据了解,江苏省质量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质量强省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各地则要把质量发展目标和任务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为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江苏省将坚持依法治质理念,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制定江苏省质量促进条例,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质量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法规完备、实施高效、监督严密、保障有力的质量法治体系。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质量发展的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和完善现有质量奖励政策,其中,江苏省人民政府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苏省质量奖的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此外,江苏还将完善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质量舆论监督,营造质量共治的的良好环境;同时将质量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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