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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回收过期药集中销毁

2014.3.06

   从深圳市药监局获悉,深圳正在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2013年底已携手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启动社区药品安全服务网试点工程,在龙岗、罗湖、南山、福田等区的15家社区服务中心开展过期药回收服务试点,今年底将再增加60家社区试点,明年将在全市各社区服务中心全面推开,目前市药监局正与城管部门研究,做好分类处理,完善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机制。

   “将过期药当做普通垃圾处理,容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比如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很可能成为过敏源,同时也容易被不法分子回收后继续销售和使用,危害市民健康。” 深圳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统一回收机制建成后,市药监部门将定期前往社区服务中心收取已经回收的过期药品,然后集中统一销毁。

   深圳市药监局综合处处长单友亮表示,过期药品回收,将以自愿性与公益性为主,社区将会以各种宣传活动和宣传资料引导居民参与。

   对于过期药,单友亮称,在未建立回收机制之前,市民也不应随意扔弃过期药品,应对其外包装进行破坏毁形,用塑料袋包好,丢弃于不可回收的分类垃圾中。

   过期药有害,单友亮建议,市民平时可以给零散药品做标签,写上药名、使用方法和期限;内服药和外用药要分开存放,以免误拿误用;药物一般应避光、干燥保存;大人和儿童药物要分开保存;药品应以国家公布的非处方药为主;家庭备药不主张备注射剂、抗生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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