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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市坚持环境优先打造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

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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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蓝天白云下的普洱万亩茶山

  近年来,地处我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普洱市,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把绿水青山作为永续发展的GDP,依托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全力推进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绿色崛起的步伐不断坚实。

  前不久,记者前往普洱市采访时发现,当地各族群众践行生态立市、绿色发展的理念更加自觉,相关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生态建设、试验示范重点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20年四大绿色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例超过60%

  普洱是云南省面积最大的州市,在4.5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森林覆盖率近70%,拥有占全国近1/3的物种,分布着16个自然保护区。

  由于多种原因,普洱市经济欠发达,全市10个县(区)中有8个县是国家重点扶持县,是典型的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于一体的地区。直到2013年,全市GDP也只有425.4亿元。

  在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的前提下,探寻绿色崛起与快速发展的双赢之策,始终是普洱市历届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1年5月,普洱市政府启动了生态市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市环保局委托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普洱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建设规划》)。在《建设规划》编制过程中,反复征求各部门意见,两次召开征求意见会,并通过了云南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2013年6月17日,普洱市市长钱德伟在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规划》时强调,绿色、生态是普洱的立市之本,生态市建设与普洱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相辅相成,要结合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2013年以来,在《建设规划》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颁布实施的同时,普洱市10县(区)生态县(区)建设规划也基本编制完成,宁洱县等7个县的生态县建设规划通过了云南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论证。

  2014年3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6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大幅度提高,四大绿色产业基地的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超过60%,资源产出率大幅度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建成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

  ■上报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

  一直以来,普洱市各级政府和环保等相关部门,坚持按照《建设规划》和《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从强化污染减排和治理、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等方面,进一步加大环保力度。

  2014年4月20日,普洱市副市长张若雷一行到市环保局调研时指出,全市环保系统对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强调,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农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抓好环保实用技术科研,为政府的决策提供有效支撑。

  2014年5月8日,普洱市市委书记卫星在两岸四地茶文化高峰论坛上发言时指出,当前,普洱市正在积极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把“绿色生态”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追求绿色、生态、惠民的GDP,坚决不要带血、污染、低效益的GDP。

  普洱市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环境保护模式,确保污染减排、生态创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保重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着力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

  普洱市环保局局长李玫介绍说,近年来,普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举全市之力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3年,普洱市共完成云南省级重点减排项目33个、市级减排项目8个。截至2014年6月20日,年度10个工程减排项目中已建成8个,有4个已通过验收,其余两个正在建设,19个管理减排项目基本正常运行。根据云南省环保厅通报结果,普洱市污水处理厂已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669.19吨、氨氮100.14吨。

  2013年,普洱市在出台实施《建设规划》的同时,还出台了《普洱市生态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全市考核命名了67个市级生态村,组织实施了9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014年以来,普洱市环保局修改上报了《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决定》,组织思茅区思茅镇、景谷县威远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思茅区南屏镇、六顺镇,宁洱县宁洱镇、同心乡,墨江县联珠镇和景东县锦屏镇等申报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全市共有335个村开展了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

  为使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更加规范有效,普洱市在云南省率先编制完成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普洱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批准实施。

  普洱市认真组织实施黑冠长臂猿、亚洲象等保护项目以及墨江西岐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总规编制项目、思茅区野生珍稀花卉植物人工繁育示范项目和疣粒野生稻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普洱市开展亚洲象、大紫胸鹦鹉等保护对策研究,加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力度。同时,普洱市环保局与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局等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

  把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是普洱市的一大新举措。2013年以来,普洱市环保局把亚洲象活动最集中、对村民生产生活影响最大的江城县整董镇的3个自然村,作为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优先考虑对象,同时实施亚洲象保护项目。这对改善参与保护的群众生存环境质量、缓解人象矛盾、增强村民保护亚洲象的自觉性起到了推动作用。

  近年来,随着保护模式不断创新、保护实效逐年增强,普洱市生态环境质量一直稳中向好,在云南省各州(市)中处于领先地位,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也逐步提高。

  监测数据显示,普洱市主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水质功能区达标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主城区环境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达1.25万个/立方厘米,高出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清新空气”标准12倍多。

  目前,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普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2013年,普洱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7%。生态立市、绿色发展,让幸福宜居的美丽普洱更具魅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效应得到充分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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