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国办发〔2010〕61号,以下简称《中央目录及标准》)。在《中央目录及标准》中,音视频会议设备首次成为集中采购品目,部分项目内容得到进一步界定,目录的可操作性增强。

  据了解,此次印发的《中央目录及标准》是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2个年度的目录及标准,这是我国自2007年更改目录及标准一年一订的惯例后,第3次印发适用2个年度的目录及标准,对于增强目录的稳定性和政策的连贯性发挥了作用。

  具体而言,《中央目录及标准》的调整遵循了通用性强、不具备个性化需求,便于归集、能够统一招标形成规模优势的原则。与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比,《中央目录及标准》不仅没有删除品目,还新增了2个采购品目。同时,《中央目录及标准》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部分项目内容作了进一步界定,对一些品目和限额标准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增强了目录及标准的可操作性。归纳起来,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