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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基金项目申请开始集中受理

2009.3.02

  3月2日至3月20日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基金委开始受理2009年项目申请。其中3月16日至20日16时为现场集中接收申请书时间。

  据悉,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结题报告的集中接收工作采用“一站式”服务模式,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书与结题报告统一报送至集中接收工作组。

  3月2日至15日16时,接收地点在行政楼216房间。3月16日至20日,接收地点在基金委中德中心多功能厅。

  基金委规定,除集中接收工作组外,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在集中接收期间不接收纸质结题报告及申请书。未准予注册的单位申请基金项目不予接收。

  各依托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应包括各项目申请书、单位公函、项目清单。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材料,基金委不予接收。集中接收工作组对以邮寄方式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并统一在4月16日前以特快专递函告相关单位(申请材料不退回)。如有疑问,可在4月30日前进行查询,过期基金委不再受理查询。

  更多阅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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