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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环保法“第一枪”射中18家企业

2015.1.27

  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要管用,就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日前,福建省2015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排污问题“出炉”,18家企业中了执行新环保法“第一枪”。

   据悉,为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今年年初以来,福建省环保厅持续加大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地方的涉重金属企业和部分群众反复投诉的企业开展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检查发现,瑞华高科技电子工业园(厦门)有限公司、闽侯县上街永丰腐竹厂、莆田涵江区新亚洲服装水洗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存在排放废水量超过排污许可证总量、含镍废水采用自来水稀释、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等环境违法问题,福建省环保厅决定将其列为今年第一批省级挂牌督办。

   “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据新环保法严厉惩处。”福建省环保厅总工程师许碧瑞说,“新环保法既规定企业守法治污、依法排污的义务,也规定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监管执法的责任,不消灭污染,企业、执法部门都会被污染消灭。”

   而违法企业不仅要面临被处罚、被整改的问题,还要面临社会舆论压力、金融信贷压力、市场信用压力等。对于情节恶劣或者拒不改正的企业,新环保法还设定了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公益诉讼赔偿等“高压线”。据了解,通过整改并经省市环保部门复核后,去年福建省有118个问题解除省级挂牌督办,其余尚未解除的也在加快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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