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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布中石油炼油项目监管方案

2013.6.28

  云南省环保厅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国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环境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管依据、监管范围、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信息发布等5个方面具体内容。

  《工作方案》明确了8项重点监管内容,即: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的相符性;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同步性;施工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情况;施工期业主委托环境监理实施情况;施工期环境监测实施情况;前次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的整改要求落实情况;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

  《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三级环保部门采取行政检查与环境监察相结合、联合监察与分级监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现场检查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参加。

  安宁市环保局每月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昆明市环保局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场检查;根据项目建设情况,适当增加不定期检查频次。安宁市环保局要派专人驻厂监督。

  《工作方案》还对信息发布做出如下规定: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每月5日前,分别向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环保部门书面报告上月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项目环境监理单位每月5日前,分别向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环保部门书面报告上月工程环境监理情况及存在问题;安宁市环保局每月5日前向昆明市环保局报告上月现场监察情况;昆明市环保局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统一向社会发布上季度环境监管信息;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负责监管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

  又讯云南省环保厅日前正式向社会公布了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批复称,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环评符合法定程序,科学严谨。

  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环评从委托到批复,前后历时两年7个月。项目采用全加氢工艺流程和先进工艺技术,达到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地方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以满足风险事故的防范和处理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中石油云南1000万吨/年炼油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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