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的通知

总站物字[2011]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进一步明确噪声监测发展方向、不断提高我国噪声监测水平,总站组织相关监测站开展了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研究,并征求了多方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国《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关于印发《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与《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

总站物字[2011]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各地噪声自动监测工作的需要,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总站结合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应用研究”成果,编制完成了《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定(暂行)》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反馈意见与建议,以便为制定相关“噪声自动监测”国家标准提供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