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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处垃圾焚烧厂欲在环保验收前试运营一年

2011.11.24
  广州市城管委承诺

  但仍希望年底试运营;春节前确定首批580多户村民搬迁方案

  在昨天的城管接访日,有住在李坑附近的村民到场质疑,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从未有过环评,年底就试运营是否欠妥?广州市城管委方面表示,省环保厅对李坑的环评已经通过,只是环评批复里的整改措施仍未完成。市城管委方面还承诺:李坑二期环保验收不通过,该厂绝不投产。目前随时欢迎李坑附近的村民进垃圾焚烧厂监督。

  “李坑一期一直存在偷排废水行为,你们怎么解释?”

  永兴村村民范小姐表示,她多次在晚间看到李坑一期偷偷排放废水污染环境,并且自己多次电话举报都没有人接。

  “我们把你的电话记下来,我马上查看你打过哪些电话,我会查看电话记录核实你说的情况,给你一个明确答复。”

  在场的城管委废管中心人员承诺会针对范小姐的疑问给予解答。

  周边580户居民要搬迁

  “国家都否定你们的环评报告了,你们怎么还要坚持投入运营?”昨天上午,来自白云区太和镇永兴村四名范姓村民来到城管接访现场,质疑年底即将试运营的李坑二期并未通过环评。村民提供的文件显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曾在2007年对李坑二期环评进行复函,复函认为李坑二期选址距离居民饮用水取水点较近,并且周边居民和单位反对意见较大,复函认为李坑二期选址不适合建垃圾焚烧垃圾厂。

  不过,广州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则认为这份复函并不能说明李坑二期环评没过,李坑二期是通过了广东省环保厅的环评才开工的。只是环评里给出的整改措施仍未完成,这当中最主要是涉及焚烧发电厂附近300米的居民仍未能搬迁。据城管委设施处相关负责人透露,对于受影响的居民,市政府已在11月初形成决定,由白云区政府牵头解决李坑附近永兴村的搬迁问题,太和镇当地部门要在春节之前落实受影响的580多户居民的搬迁方案,让受影响的居民远离可能产生的焚烧垃圾危害。

  环保验收前试运营一年

  市城管委方面透露,目前李坑二期工期吃紧,只完成了七成,但城管委仍然非常希望能在今年年底点火。市城管委方面承诺:李坑二期不通过环保验收绝不投产。市城管委方面解释,按照规定,环保验收要试运营一年,获取污染数据后再报,验收不通过前不能算正式投产。“只要验收不通过,厂子就算废了。”然而,记者翻查200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当中第十条明确规定,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对试生产3个月确不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也要在3个月内提出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拟验收时间。经批准后才可以继续进行试生产。试生产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此外,对于村民一直呼吁但一直未能实行的村民驻厂制度,市城管委已在李坑焚烧发电厂内预留好了场地,只要永兴村方面提出村民人选,就能马上进厂监督。

  综合处理厂已过环评有效期

  在接访日上,村民们还关心上个月签订协议的李坑垃圾综合处理厂是否真的要开建。“难道要把广州所有的垃圾都拉来李坑处理吗?李坑真的没有这个容纳能力了!”对此,市城管委设施处相关负责人承诺:“综合处理厂不通过环评,绝不开工。”

  但该位负责人补充说明,该综合处理厂在2004年招标时已经进行环评,并已经通过。该项目属于广东省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最迟要在2014年完工。项目日处理能力是1000吨,主要是对垃圾进行分类、分拣。城管委方面强调,综合处理厂没有一点焚烧设备,决不能误把李坑综合处理厂当做第三个焚烧厂。

  该项目是否要再次环评,则要视乎环保部门的要求。记者就此从环保部门了解到,环评的有效期是6年,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还是要再次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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