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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明年立法

2013.5.20

  2012年,全省雾霾天猛增到138天,成为近50年来最多的一年;酸雨发生率为50%,一半的雨都“酸”…… “雾霾天”、“PM2.5” 等词语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空气质量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问题。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出台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记者获悉,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列入明年的立法项目。

  在今年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王合生等10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出台《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在收到该议案以后,省人大常委会的各相关部门随即会同省环保厅赴南京、苏州市进行调研,考察了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等设施和施工现场。

  据省环境质量公报和省有关部门反映,2012年全省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4.2%;雾霾天则猛增到138天,成为近50年来最多的一年。全省酸雨的发生率为50%,南京等沿江城市更是酸雨的高发地区,苏南有的地区最为严重,酸雨的发生率更是超过了90%。而我省是全国单位国土面积承载大气污染物强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也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中,唯一没有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省份。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在调研中,省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纷纷表示,“我省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到了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地步。”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在昨日的审议中表示,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列入本届五年立法规划,作为2014年的立法项目,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共性问题、重要制度、工作机制和重大措施通过制定综合条例确定下来,使该项法规切合我省实际,体现本省特色。并承诺在立法过程中将广泛征询社会意见,召开论证会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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