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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就《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修改稿)》做出说明

2014.3.31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日前就《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草案修改稿)》作出说明,并提出北京将新建宠物疫情调查制度。

  针对这个草案,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表示,目前北京市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公共意识缺乏,社会监督和政府的监控非常薄弱,宠物的疫病的监控亟须要加强。对此,法制委员会建议本市应建立宠物疫病调查制度,市和区、县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宠物疫病情况进行调查,对宠物疫病进行监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此外,法制委员会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检疫信息可追溯的机制。屠宰加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如实记录动物的来源、动物的产品流向、检疫证明编号等等可追溯的信息,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动物产品销售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动物产品的可追溯信息,这个记录应该保存两年。餐饮的经营者和单位食堂购买动物产品,应当保存检疫证明或者是可追溯的信息凭据,也是至少保存两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北京市将有计划的控制计划消灭能够危害公共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重点病种,法制委员会就此就建议,增加动物饲养者遵守动物疫病进化的规定,动物饲养者应当遵守北京市动物免疫推出和动物疫病传播阻断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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