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官员说,至少有五成已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靠虚假材料“操作”上去,以享受极为优惠的税收减免

  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产业政策导向,不经意间创造了新的“商机”。

  为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4月14日共同出台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不论高新区内外),其企业所得税可在三年内从25%减为15%。

  政策落定,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办机构一夜暴增。其中北京的代办机构与个人达到两三百家,为全国之最;长三角及珠三角次之,每个地区也有上百家之多。海南省因对获得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50万元的创新经费支持,亦成为中介的抢滩之地。

  这些顺应国家产业调整政策而生的高新企业认定中介,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所,也有各种商务咨询机构、科技交流中心、科技顾问公司,还有声称与地方科技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关系”的单兵作战者。它们所提供的专业服务,不仅为申报高新企业跑程序,更能为企业创造申报“高新”所需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