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让丰先生再次看到了希望。在此之前,因为浙江省环保局的一纸通知,丰先生所在企业的产品一直徘徊在整个浙江市场的大门外。

  丰先生从事的是环保污染源监测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2006年11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下达浙环函[2006]297号《关于推荐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主要仪器设备名录(第一批)的通知》。因为这一《通知》,丰先生所在企业的产品被挡在了浙江市场之外。

  事实上,被挡在浙江市场之外的并非只是丰先生一家。《通知》尽管名为推荐,实际上被推荐的所列产品,只有浙江弘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弘申”)一家生产的产品,和“浙江弘申”控股的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环茂”)在浙江省内独家代理的产品。

  《通知》同时明确“设备购置经费由县市环保局向企业收取,由省里统一购买并给予一定补贴”,对未按要求的,“省局不予补贴,同时暂停安排所在县的其他环保专项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