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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成分要不要认证 正方反方各说各理

2010.12.16

  牛肉加多少才叫牛肉方便面?绿豆、茄子真能“包治百病”?“菠菜面条”说辞的依据是什么?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营养食品问题,一些人建议:应该引入认证机构来解决。具体地说就是对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和功能进行认证。

  

为普及营养知识,让学生明确学生时期营养的重要性,河南省许昌市古槐街小学请来社区医生,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营养与健康主题教育课。

  “营养成分认证”能不能推行?消费者、认证机构、企业、专家对此如何看待?国外的经验是什么?各方对此意见不一。

  消费者:认证是“必答题”

  “‘营养成分认证’是一道必答题,如果做好了利国利民。”王捷的观点,也许代表了一部分消费者的意见。

  作为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纪委的一名工作人员,王捷说他十分关注“营养食品质量安全问题”。11月26日,他还在《黔中早报》看到一篇关于某地方小学门口卖“口水鸡”等小食品营养配料与名称严重不符的报道。出于责任心,王捷向有关部门做了反映,提出了“营养成分认证”可能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好办法。

  “对于这些成分和功能的界定,不能由企业自己说了算,必须有一个第三方的机构‘出来说话’,或者‘出来证明’这些营养成分是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生产的,并在‘营养成分标签’的旁边,再加上一个‘认证’的标识。这样,我们消费起来才明白、放心。”和王捷抱有同样观点的一些消费者也认为,虽然国家对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问题也有许多监管规章和手段,但从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产品看,企业执行情况并不乐观:炒概念、夸大宣传等已然成为常态。

  怎样做好这道“必答题”,一些消费者建议:首先,认证的有效期应以“半年或一年”为宜,而不能仿效其他产品“一年或3年”期。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过去一些有效的成分,时时都有可能被证明是效用低下或根本无用的。其次,用认证的压力,绷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这根弦。因为新配方随时可能会被别人研发出来,机械会磨损,工人会有失误,这都会导致食品成分和功能“变异”。再次,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引入独立的认证机构,还可以规避行政执法风险。

  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当“甩手掌柜”。王捷说,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程序制度,保证认证流程的合法无疏漏,这就是政府部门的责任。

  认证机构:此种业务尚待开发

  有多少机构在进行“营养成分认证”?一些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种认证“目前没有,业务尚待开发”。而对于食品质量安全包括营养成分和功能的保障,目前我国主要是通过转换ISO22000:2005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即通过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来实现营养成分认定和监管的。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营养成分认证”属于产品认证领域,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原则,目前我国产品认证的业务主要涵盖强制性产品认证、中国推行的自愿性认证、相关认证机构进行的标志产品认证等。但在所有的这些认证产品中,还没有进行食品营养成分和功能的认证。比如,强制性产品认证涉及的是家用电器、汽车、玩具等类产品;国推自愿性认证产品包括饲料产品、有机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方面。

  那么,是否可以进行“营养成分认证”呢?挪威船级社食品认证方面的专家张利鑫介绍,可以通过产品可追溯性认证方案和ISO22000标准来实现。如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会要求企业根据英国零售业协会发布的《BRC—全球食品标准》,德国贸易联合会制定的《国际食品标准》、ISO22000标准等,把营养成分含量、功能等报经地方卫生当局确认,并通过申报产品或原材料的属性以及成分数量,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以风险管理的形式,为该行业或政府提供支持。目前,在中国,挪威船级社已经和浙江省检验检疫部门合作,在水产品领域进行这方面的探索。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这方面的认证,对于第三方认证机构而言,是否拥有技术性较强的审核资源是个挑战。比如,对于产品的“功能”问题,首先涉及到营养学、生物学、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有些物质营养成分本身就比较难以界定,而且缺少这方面的统一营养标准。

  企业:“营养认证”是多余

  “在目前的法规体系下,我觉得进行‘营养成分认证’实属多余。当务之急是企业要自律,加强相关法规、标准的落实,而不是实施一项新的认证。”四川蓝剑饮品集团品控中心经理罗祝平的话,代表了一部分食品企业的观点。

  因为从目前企业执行的一些法规制度看,这些规范、标准已经承担起了这项工作。比如,2008年9月1日修改后施行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7 条规定: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具体到某一个产品,比如“高钙奶”,也会有一个细化的技术标准,对其含钙量进行界定。如消费者有质疑,可以按照食品标识的食品配料清单、企业所执行的各项标准号查询,或委托检测机构验证。

  一些企业还认为,事实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工之前已经进行了各项审核,比如生产许可证制度等;开工之后都进行了相关的食品安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各项管理体系认证,这些都是保证食品营养成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

  罗祝平甚至还担心导入认证会增加企业负担,达不到“治本”效果。一是目前缺乏这方面的认证标准,多了这样一个环节,可能滋生新的腐败,让虚假的宣传合法化;二是从目前一些专家对于营养成分自相矛盾的观点看,确保认证的公正性、权威性也是一个难题。

  专家:认证先要解决认知

  “欲行其事,必先教化。”在河北省质监系统工作、长期研究营养食品的技术人员靳选东认为,要进行营养成分认证,当务之急是做好消费者的认知工作。不然,就如食品标签上的标识一样,即使是有了这个认证标识,消费者看到的还会是一头雾水。

  按《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上给出的定义,营养强化食品,就是在食物加工过程中人为地加入一些人体所必需的、但在日常膳食中又易缺乏的营养素,以保证人体的营养需要的食品。我国将其分为3类:一是国家强制性推广的强化食品,如加碘盐;二是国家建议性推广的强化食品,如铁强化酱油;三是企业自主的食品强化行为,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添加了维生素、矿物质等成分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等。

  靳选东介绍,1995年起,国家相关部门就启动了“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近日,卫生部又公布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加上之前的铁强化酱油等强化食品在全国的推广,力度可谓之大。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仍有不少“山寨”企业打着营养强化食品的旗号欺骗消费者。因此,认证模式十分必要,但前提是首先做好营养成分和功能的普及、宣传工作。

  除此之外,源头把关与规模生产、过程控制与执行无力、技术保障与市场低成本运作、统一监管与分担责任、公众利益与企业利益、现代快节奏生活方式与相对固定的消费人群的矛盾,都可能成为营养成分认证的制约因素。“如果这些矛盾不解决,政府、企业界、消费者、媒体、监管部门就不能很好配合,食品安全仍然不会有安全保障,成分功能还会是一个谜团。”靳选东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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