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于4月21-22日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论坛由国际食品科技联盟和中国食品科技学会主办,卫生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中国科协、中国轻工联合会以及世界卫生组织(WHO)支持,主题是“风险交流和全产业链管理”。陈竺部长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

  陈竺部长指出,通过全面的风险交流,一方面尽早发现潜在的健康风险并及时通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另一方面使涉及风险分析的各方通过充分的交流建立起足够的信任。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政府、专家、行业、企业、媒体、公众之间的有效风险交流,对公众理解食品安全风险、享有知情权至关重要,对食品安全源头管理更为重要。成功的风险交流是进行有效风险管理和评估的前提,能够提高风险分析过程的公开透明,促进公众广泛了解和接受风险管理决策结果。

  陈竺部长强调,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制订食品安全政策措施中通常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时要对有关食品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解释说明,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时要向管理相对人讲明理由依据,同时还经常与公众、媒体、企业等的面对面交流,提高各方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培养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和信心。当然风险交流的基础是诚信和道德。2010年卫生部还联合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发布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规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分类管理、分级公布制度,明确信息通报形式、通报渠道和信息发布责任,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沟通和信息通报,及时发布信息,做好对公众的解疑释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卫生部正在开展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收集工作,已经建立各地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机制和部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机制,定期编发食品安全信息动态。如去年针对媒体反映的“圣元奶粉疑致性早熟”、“小龙虾致横纹肌溶解症”等问题,我们紧急启动应急风险监测,科学评估风险隐患,公布权威信息,利用发布会、通气会、专家采访、电视专题节目、网络访谈等形式开展风险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们还就新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规制度组织广泛深入的宣传,努力让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公众和媒体对这些法规标准增强了解、增进理解,进而支持配合监管工作。

  陈竺部长说,中国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风险交流工作机制,培养一批有经验的风险交流专业人员,希望在中国媒体能形成有能力的舆论领袖。同时,将加大与国际同行在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力度,充分借鉴和分享工作经验,建立紧密的联系机制,提高中国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