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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时”未执行 污水直排海滩 日照岚桥锦江大酒店受处罚

2012.10.15

  中国环境报记者 周雁凌 季英德日照报道 根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批示,记者日前与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日照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就群众反映的山东日照岚桥锦江大酒店违法开业、污水直排污染黄海水域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群众反映基本属实。日照市环保局已先后向岚桥锦江大酒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

  举报信中反映,山东日照岚桥锦江大酒店是当地唯一的一家按照五星级建设的大型酒店,总投资达9.1亿元,占地面积80余亩。在污水处理设施未建设、污水处理措施未落实、“三同时”未兑现的情况下,建设方与负责管理的锦江集团以岚桥锦江大酒店是日照市重点建设项目为由,赶在2012年4月15日强行试营业,排出的污水由于没有接入城市管网,混合雨水直接排往不足300米远的黄海海滩。

  据酒店工程项目经理于春松介绍,酒店于2006年9月通过环评审批,2009年4月开工建设,于2012年4月15日开始试营业。通过调取酒店的营业状况登记情况,记者发现,截至6月底,酒店餐饮区接待12178人(次),客房共接待1548人(次)。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岚桥锦江大酒店2006年9月环保审批时允许建设营业面积为38509平方米,但实际建成营业面积为87313平方米,存在批建不符问题;酒店于2012年4月15日投入试营业至今,未得到相关环保部门的批准,存在擅自投入试运行问题。

  针对岚桥锦江大酒店批建不符、擅自投入试运行的违法行为,日照市环保局于2012年6月21日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酒店停止试运行、限期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于7月19日对酒店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日环罚字〔2012〕15号)。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显示,经查,日照岚桥国际大酒店建设的日照岚桥锦江大酒店项目涉嫌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规模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相关规定,处10万元罚款。7月19日,日照市环保局以日环表〔2012〕77号文对酒店项目重新进行了批复。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酒店生活污水排海问题,经过查阅日照市山海天自来水供应中心开具的发票等材料,酒店用水包括餐饮、客房、绿化和员工生活用水,日均耗水量为250立方米左右,其产生的生活废水量为150立方米左右,而非举报人反映的500~1000立方米。据了解,酒店产生的废水经过6座总容量为 160.4立方米的地埋式化粪池沉淀后,从酒店北面排污沟进入地下市政管网,排入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和日照市山海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明显示,岚桥海景国际饭店(即现在的岚桥锦江大酒店)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6月中旬开始,日照市政府安排部署清理山海天旅游度假区辖区内的河道淤泥,市政部门结合清淤工作,将埋在排污沟地下的老旧管道一并进行更换。在这期间,酒店生活废水直排入北面排污沟,经排污沟下游拦污坝拦截后,通过水泵提升,经临时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7月,日照市进入雨季,排污沟内水位迅速上升,河道清淤工程暂时停工,部分生活废水越过拦污坝,流入黄海。

  岚桥锦江大酒店整改能否到位?排污沟何时能够整治完成,确保污水不进入黄海?中国环境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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