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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十八个国字滨海湿地保护项目

2012.12.03

   记者今天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出台。《规划》计划实施18个国家级滨海类湿地保护建设项目,对7个重点滨海湿地进行恢复与综合治理,设立1个滨海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项目和1个滨海湿地能力建设项目,共27个项目。

  我国滨海湿地主要分布于沿海的1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位于全球候鸟迁徙的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路线上,是重要的候鸟迁徙通道,也是重要的鱼类洄游廊道,同时还是我国经济活动最强、受人类干扰和威胁最大的区域。

  《规划》确定了包括滨海湿地区在内的8个保护与建设的重点区域。《规划》提出,在滨海湿地区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河口湿地和鸟类迁徙重要驿站进行重点保护,逐步恢复我国的红树林湿地资源;评估油气田开采、盐田和农业开发,对辽河三角洲、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湿地的潜在影响和威胁,加强该区域珍稀野生动物及栖息地的保护。此外,建立具有良性循环和生态经济增值的湿地开发利用示范区,对退化海岸湿地生态系统进行综合整治、恢复与重建。

  《规划》明确了湿地保护体系、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湿地可持续利用和能力建设4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明确规划期内,将选取我国最为典型的黄河三角洲,辽河三角洲,长江口,闽江口湿地以及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的红树林集中分布区,共5个区域开展面积达28130公顷的近海与海岸湿地恢复和综合治理工程。其中,湿地生态系统恢复面积20630公顷,关键物种栖息地重建面积6300公顷,外来入侵物种防治面积1200公顷。

  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滨海湿地的重视,对进一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美丽的滨海湿地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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