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下称《环评法》)实施情况的检查结果,今天(11月4日)环境保护部(下称环保部)做出正式回应,称环评机构将完全与环保部门脱钩,以确保整个中介市场真正独立。

  今年6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评法执法检查组共分五个小组,先后赴上海、重庆、山东、内蒙古和山西五个省(区、市),对《环评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北京、辽宁、黑龙江、浙江、江苏、广东等11个省(区、市)的人大常委会,在其行政区域进行检查。

  这是《环评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环评法进行执行情况方面的检查。

  今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环评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该报告在肯定了《环评法》实施五年取得的主要成效外,也指出了诸多问题,比如,环保部门与环评机构存在利益关系,从而影响评审环节的公正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