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商务部网站获悉,卫生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据了解,这两种物质均被称作面粉的“增白剂”。

  公告要求,自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有关面粉(小麦粉)中允许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食品标准内容自行废止。

  不过,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添加剂的要求是,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的规定。据介绍,随着我国小麦品种改良和面粉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加工工艺能够满足面粉白度的需要,因此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

  同时,我国消费者普遍要求小麦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追求自然健康,尽量减少化学物质的摄入。因此,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公告,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