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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资产过户完成已合法获取大安制药48%股权

2015.6.18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杜江涛、卢信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详见 2015 年6月3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6)。

  截止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制药”)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大安制药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本次交易的资产过户情况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大安制药颁发了注册号为130000000022298号的新《营业执照》,杜江涛所持大安制药46%股权、卢信群所持大安制药2%股权,已经相关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至博晖创新名下,博晖创新已持有大安制药48%的股权。

  2、后续事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上市公司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在深交所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上述后续事项继续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300318 证券简称:博晖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5-033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博晖创新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已办理了相应的权属变更手续。博晖创新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尚未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博晖创新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深交所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在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将实施完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博晖创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交易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该交易的法定条件;该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博晖创新已合法取得大安制药48%股权。

  三、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0318 证券简称:博晖创新 公告编号:临2015-033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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