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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轮气候谈判落幕 气候变化新协议达成共识

2014.6.17

  联合国2014年第二轮气候谈判15日在德国波恩落幕。经过两周讨论,各方就气候变化新协议要素继续凝聚共识,但在发达国家提高减排指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仍有待落实。

  本轮谈判自6月4日开始,主要涉及定于2015年通过的气候变化新协议、各方2020年之后为应对气候变化所作贡献以及2020年之前的行动力度等议题,共有来自182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900名代表参加。

  与之前几轮谈判采取非正式磋商、圆桌会、研讨会等形式不同,本轮围绕气候变化新协议的谈判采取更为正式的接触组方式,就新协议谈判案文的要素、内容、结构、法律形式等具体问题展开讨论。

  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高风介绍,在新协议的要素构成以及各国为应对气候变化所作贡献的内容方面,各方存有不少分歧。发展中国家要求,新协议应平衡反映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以及行动和支持透明度等要素,各方贡献也应该包括这些内容;部分发达国家却把“贡献”片面理解为减排,极力淡化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技术转让等责任。

  不过,随着谈判深入,共识正在凝聚,同意“贡献”应全面包括适应、资金、技术转让等要素的国家逐渐增多。

  按照计划,各方应在今年年底利马气候变化大会前审议新协议要素,在2015年5月之前提出谈判案文,以使新协议在2015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就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做出安排。

  高风说,经过此前数年的谈判,绿色气候基金、损失和损害机制等一些机构和规则已经建立,它们可以在新的减排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虽然距离巴黎气候大会只剩18个月,但按时完成新协议谈判是有可能的。

  在关于2020年之前行动力度的谈判中,发展中国家继续敦促发达国家提高其《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并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支持,但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发达国家的积极回应和落实。

  一些发达国家仍然坚持将自己的减排目标与其他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的行动力度挂钩。截至本月12日,只有两个在第二承诺期中有强制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完成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批准程序。

  在资金支持方面,发达国家先前承诺提高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力度,至2020年资金规模将达到每年1000亿美元。但截至目前,它们仍没有提出提高资金支持的详细时间表。设于韩国仁川、旨在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筹集资金的绿色气候基金仍然只是空壳。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在出席本轮谈判期间举行的部长级会议时说,发达国家的减排力度与科学要求及其历史责任相距甚远,包括中方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对此高度关切,不希望看到任何国家把批准《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以及提高减排力度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希望发达国家采取切实行动,兑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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