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称《规划》)3月16日正式公布。《规划》强调,要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为此,《规划》做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建立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完善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二是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加快完善城镇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空间开发管控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差别化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考核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