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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豆类制品合格率最低 不合格产品下架停售

2014.11.07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今年第2季度Ⅱ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情况,结果表明,监测的食品样品中,依据现有国家或地方标准作出判断,52件不合格,合格率为94.7%;其中豆类及其制品监测合格率最低,大多为菌落总数或大肠菌群超标。对不合格样品,食药监部门已落实下架停售,并督促整改,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国家食药监总局等的食品分类方法,并根据各类食品消费量和风险程度,上海食药监部门将食品分为高风险食品(I级食品)、较高风险食品(Ⅱ级食品)和一般风险食品(Ⅲ级食品),实施不同频次的风险监测,其中,对Ⅱ级食品实施每季度监测。

   2014年第2季度,市食药监局共监测Ⅱ级食品16大类64小类1026件,监测11大类220个项目,样品来自17个监测点的251个采样点。结果表明:监测的食品样品中,依据现有国家或地方标准作出评判,52件不合格,合格率为94.7%,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其中,食用油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焙烤食品、调味品、食糖、糖果及可可制品等7大类食品合格率均为100%;其他食品品种合格率分别为:粮食及其制品为99.1%、餐饮食品为97.3%、蔬菜及其制品为96.8%、蛋及其制品为95.6%、饮料为95.4%、酒类为94.9%、茶叶及其制品为85.0%、水产及其制品为83.2%,其中,豆类及其制品合格率最低,为78.9%。

   记者了解到,合格率最低的豆类及其制品,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和(或)大肠菌群超标。对不合格(问题)样品,食药监部门已按规定开展后续核查处置工作,落实下架停售、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措施。

   市食药监局建议消费者,为避免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导致的健康风险,豆类及其制品等食品及原料应在低温条件下贮存,避免受到污染;同时,保持加工操作环境清洁,避免食品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做到生熟分开。

   对于食品企业,市食药监局重申,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水产品经营者要加强对所经销水产品的进货源头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与此同时,豆制品、皮蛋和酱腌菜经营企业应严格落实产品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温度和时间的控制,加强食品相关产品(工用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和环境的清洁、消毒,控制和降低致病菌与指示菌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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