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年龄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10%的依据是什么?医保基金节余7644亿元多不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在1月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这些社会保障领域的热点问题。

  就舆论高度关注的延迟退休问题,李忠表示,研究制定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决定之一。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有多方面的考虑。

  其一,适应人口预期寿命增长的需要。我国的人口预期寿命在显著增加,1949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约为42岁,1957年达到55岁,现在的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5岁。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职工退休年龄男是60周岁,女职工是50周岁。1955年,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提高到55
岁,这一法定退休年龄沿用至今。人口预期寿命变化,需要通过改革退休年龄来适应这种变化。

  其二,延迟退休年龄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受人口老龄化影响,平均每个劳动年龄人口所供养的老年人在不断增加,必然要求劳动年龄人口延长劳动年限。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老年人口的数量将以年均800万以上的规模激增。延迟退休年龄,客观上有助于缓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扶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