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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李沧盐酸中转点泄漏 案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2015.7.22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就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向李沧公安分局进行移交。这是青岛市市内四区范围内环保部门首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李沧环保分局近日接到群众信访投诉举报电话,反映辖区某地一个院子内有4个玻璃钢罐贮存盐酸,经常撒漏造成地面腐蚀且气味刺鼻,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这家盐酸中转场所为青岛某公司所有,院内共有6个盐酸储存罐,酸罐下方的渗坑中撒漏有大量酸液。厂外地面也有大面积酸液撒漏,污染严重。执法人员拍照留证,并立即用pH试纸测试,试纸显示pH小于2,呈强酸性,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现场情况初步判断,此案可能涉嫌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李沧环保分局环境监察人员介绍。

  随后,他们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此时,盐酸中转点大门上锁关闭、电话联系负责人无人接听。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首先对房东进行调查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并安排环境监测人员对泄漏酸液进行取样监测,并赶赴公司注册地开展外围调查,在当地环保局有关人员协同下进行实地勘查。

  最后,李沧环保分局联系盐酸中转点所在地街道办、派出所、社区有关人员及房东一起,开门对盐酸泄漏污染现场进行取证,并联系了青岛市具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的专业公司有关人员进行酸液收集。经收集后称重,泄漏的废盐酸重量达到量刑标准。

  在连续开展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及时搜集固定关键证据的基础上,李沧环保分局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就案件相关证据向李沧公安分局进行了移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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