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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垃圾处理费水费捆绑收 不缴垃圾费停水

2012.12.12

  据新华社12月11日电 安徽省宿州市城管部门自今年6月以来,通过捆绑水费的方式强行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原本属于小区物业收取的垃圾清洁费,引发市民的不满。宿州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承认将垃圾处理费和清洁费一起征收欠妥,并表示捆绑水费征收可降低征收成本。

  反映 不缴垃圾费被停水

  张小飞是宿州市北苑小区附近的住户,今年6月以来,他家先后被当地供水公司停了两次水,原因就是未缴垃圾费。

  张小飞说,今年6月,供水服务公司的缴费单里突然多出一项“代收垃圾处理费”,6月是3元,7月涨到6元,每月收一次。因为对新增收费的依据和收费方式感到不满,8月份他拒绝缴纳这项费用,结果他家被停水。迫于无奈,张小飞补缴了费用。10月份,气愤不过的他再次拒缴,很快他家再次被停水。

  和张小飞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好几户。

  回应 捆绑水费以便征收

  据了解,宿州市2011年出台办法,明确开征垃圾处理费,标准为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同时规定城市居民缴纳的市容环卫清扫保洁费与垃圾处理费归并征收,每户每月6元。

  “考虑到这一收费面向千家万户,征收成本太高,因此决定利用供水平台缴费。”宿州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副主任杨德超说,今年6月开征后缴费率较高,7月份开始将垃圾清洁费合并进来。

  负责推进此项工作的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叶发林坦言,这两项收费放在一起征收“确实有欠妥当”。前一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安徽省住建厅等部门的文件开征的;后一项是经营性有偿服务费,一直由街道、物业等提供环卫清洁服务的单位向老百姓收取。

  影响 垃圾清运费重复缴

  张小飞所在的北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垃圾清运费一直都是物业在收,现在城管部门挤进来收费。这既造成一部分已缴费的居民重复缴费,又是政府部门越位抢了物业的活,“实在想不通”。

  据了解,目前对于归并征收造成的重复缴费,宿州市城管部门要求居民向已缴费的物业或环卫单位申请退款。

  “可城管部门的钱不退,我们拿什么钱退给居民?”北苑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说。由于城管钱下不来,居民也不愿再缴费,无钱雇人的物业公司已暂停部分区域的垃圾清运服务。

  观点 越权收费应予纠正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吴正林律师说:“任何一项政府收费,无论是针对个人还是企业,都该有法律法规的授权,不能仅凭部门文件。”

  专家指出,城管部门将经营服务性收费纳入政府统一征收范围,是一种越权行为,这不符合十八大报告有关推动政府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的要求,应该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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