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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抽检焙烤食品样品21批次 不合格1批次

2016.3.16

  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饮料、焙烤食品和酒类等6类食品9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1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本次抽检的焙烤食品主要包括冷加工糕点、热加工糕点和饼干。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099-2003)、《饼干卫生标准》(GB7100-200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焙烤食品中重金属项目铅,食品添加剂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纳他霉素、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二氧化硫残留量、三氯蔗糖、纽甜、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没食子酸丙酯(PG),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非食用物质富马酸二甲酯、溴酸钾、三聚氰胺和品质指标酸价、过氧化值共34个指标。抽检糕点、饼干样品共21批次,覆盖5个生产省份的17家生产企业。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特别是对违法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将从严惩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处情况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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