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今天上午正式发布。《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本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以及空气、水和声环境质量的规划目标。

  记者注意到,与“十一五”有所不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由“十一五”期间的两项增为4项,大气和水污染物减排指标各增加一项,大气污染物减排指标除“十一五”的二氧化硫外,还新增了氮氧化物,水污染物减排指标除原有的化学需氧量外,新增了氨氮。机动车污染和农业污染首次纳入污染减排考核范畴。

  《规划》解读

  【目标】2015年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要达到80%

  《规划》在空气、水和声环境质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标,对污染减排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要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首次明确提出了达标天数概念,即2015年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要达到80%;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指标也由“十一五”时期的4项,增至9项,包括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全部污染物,要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苯并(a)芘、氟化物和铅等6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总悬浮颗粒物与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0年下降10%左右,臭氧污染趋势逐步减缓。也就是说,达标天数要增加,含金量也要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