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质量安全 我们共同的责任――试析保障食品安全的“四维度”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从出台法规、修订标准、设置机构、加大问责力度到开展专项整治、强化企业责任、加大风险监测和联合打假力度,各级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可谓力度不大,也取得了明显成效,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保持向好趋势。但食品安全隐患仍屡屡出现。如何才能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大家真正吃得放心?我认为这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远不是哪一个、哪几个部门所能承担和完成的,需要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具体来说我认为食品的质量安全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中介(媒体)和消费者四方面共同努力,共担责任,发挥作用,缺一不可。

   一、质量和安全——政府的责任

   在抓食品质量安全方面,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创造优质安全食品及生产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法制化、有序化的市场环境。治理食品安全问题需用重典。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各类立法,严格执法和监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不讲诚信、丧失社会责任和道德良知、制售假冒伪劣的不法生产企业和个人的打击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此成本思路应贯穿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始终)。要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包括政府、企业、社会中介(媒体)、个人在内的社会诚信体系。同时致力于全面提高全民的质量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机制,使企业行为和市场竞争在公正的法律框架下有序地进行。这样有利于净化企业生产、投资环境,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降低那些讲诚信、讲责任、重质量、造精品的企业在市场上交易和发展的成本。要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大对企业家进行包括质量管理、社会责任、法律法规、诚信道德等内容的培训力度和监管考评力度。要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及技术机构的建设,加大对不积极作为、不认真履职、监管不力的人员机构的问责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使相关部门间的职责更明确,衔接更紧密,执行更有力,着眼更长远,真正做到胡锦涛总书记所要求的“当好食品安全的守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