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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投入2亿余元加大泸沽湖保护力度

2011.11.01
  10月30日召开的云南省泸沽湖水污染防治现场办公会表示,云南省将从各种渠道筹集2.566亿元资金加大“东方女儿国”泸沽湖的治理保护力度,使泸沽湖继续保持一类优良水质。

  泸沽湖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与四川省盐源县交界处,因湖泊周边居民保持有母系氏族社会的某些习俗而有“东方女儿国”之誉,以绝美的湖光山色自然景观和神秘的摩梭文化备受海内外游客青睐。多年来,丽江市采取了许多措施保护泸沽湖的生态环境和摩梭文化,治理了泸沽湖水体、自然景观和村落环境问题,入湖污染物总量削减10%以上。目前,泸沽湖保持着一类优良水质,湖水透明度达到10米左右。

  记者从现场工作会上了解到,随着大量游客的不断涌入,泸沽湖正面临巨大的环保压力。从湖泊自身情况看,湖水自然更新能力弱,一旦污染就难以治理和恢复;从动态发展趋势看,近年来湖区自然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破坏,大量旅游业所产生的垃圾已经对局部环境和水体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泸沽湖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治理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

  云南省代省长李纪恒要求,要站在流域科学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泸沽湖保护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千方百计确保泸沽湖水质保持在一类标准。据悉,丽江市和相关部门编制的《泸沽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已突出了保护优先、控源截污、生态修复、低碳发展的要求。丽江市表示,将采取最严格、最有效的保护治理措施推进重大防治工程实施,确保泸沽湖流域生态环境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使这片净水更大限度地造福流域各族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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