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4月2日,环保部门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内蒙古、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的监测点气溶胶取样中检测到了极微量的人工放射性核素碘-131;另在北京、山西、山东、贵州和海南检测到了极微量放射性核素铯-137和铯-134。结合近年来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分析,初步确认各地所检测到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来自日本福岛核事故。与以往监测结果相比,新增检测出放射性核素碘的有西藏。我国今日青海未检测到空气中人工放射性核素。全国环境空气中人工放射性核素检测结果详见附表。

  由于各地检测出的人工放射性核素所造成的辐射剂量极其微弱,只有10-7微希沃特/小时量级,小于岩石、土壤、建筑物、食物、太阳等自然辐射源形成的天然本底辐射剂量率(0.1微希沃特/小时左右)的十万分之一,仍在当地本底辐射水平正常涨落范围之内;公众暴露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年之内所接受的附加辐射剂量,仅相当于乘坐飞机飞行两千公里所受辐射剂量的千分之一,因此,不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无需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