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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有铭: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 执行“失职追责”

2016.10.18

  10月17日下午,陕西省政协举行“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月度协商座谈会。

  “县政府与各部门、科教局与各学校、学校与各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全程覆盖。”山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冯有铭介绍说,山阳县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执行“失职追责”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违反法律法规、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清,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对相关人员严格问责。

  为了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山阳县政府建起配送中心,所有学校食堂食材实行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运输、统一配送。配送中心建立了采购台账,严格索票索证,确保食品源头质量安全。二是规范管理,严把过程关。建立健全食堂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餐具消毒、食品加工、管理员试吃、教师陪餐、食品留样等制度。

  “实施国家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以后,仍有一部分学校餐厅面积和食堂设施达不到标,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食品安全管理难以保障。” 冯有铭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后,省政府及时增加了农村寄宿制学校每生每天补助1元的经费补助,但随着社会用工工资的增长和物价的上涨,每生每天1元的补助标准仍然偏低,而且非寄宿制学校食堂供餐没有享受这方面的经费补助,导致学校经费压力很大。

  冯有铭提议,增加学校工勤人员编制,加大学校食堂建设资金支持力度,尤其是对贫困山区县的支持。“建议政府能将寄宿制学校食堂供餐经费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1元提高到1.5元,并将非寄宿制食堂供餐学校同等纳入经费补助范围,以满足食堂供餐学校经费需求,减轻学校经费压力。” 冯有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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