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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现空气、水质监测点覆盖全省

2017.4.27

  空气、水质如何,都要通过科学监测才能准确呈现。环境监测,被称为环境保护的“耳目”。记者今天从省环保厅获悉,目前我省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实现县(市)以上城镇全覆盖,水质监测断面(点位)覆盖全省主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

  目前,我省核定14个市(州)城市空气监测点位78个、89个县(市、区)城镇空气监测点位102个。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每个点位都能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6项指标进行监测。“我省的空气监测网络体系居全国先进省份行列。”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处长向建福介绍。

  据统计,全省核定“十三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点位)419个,核定土壤监测点位2037个。2016年,省环保厅按照监测断面设置的有关技术要求,组织对各市州和县(市、区)地表水、大气和土壤环境监测网进行了优化调整和增设,确保各市州和县(市、区)地表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可监测、可量化、可考核。

  环境监测点位如何布设才能准确反映环境质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人员介绍,空气监测点位会布设在城区的不同功能区,如工业区、居民区、商业区等,在其中选择最具代表性、能辐射周边的点作为监测点位;点位周边不能有明显污染源,距离马路10米范围外;高度一般不超过30米等。同时结合运营方便、电力设施、建筑物稳定性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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