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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事件:防范胜于问责

2008.9.23
继严肃处理山西"9.8"尾矿库溃坝事故有关责任人后,今日中央又痛下决心,对"三鹿"毒奶粉事件的相关领导进行了问责和处理。在对中央决定拍手称快的同时,不禁想到,我们不仅要有事后的严肃处理,更应有一整套防范和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的法律和制度。

反思毒奶粉事件,起因是厂家、不法分子等为了一己之利不惜作出种种缺德非法罪行,但其波及范围能如此之广,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如此之大,则反映出我们的质量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工作不力,监管制度和机制存在很大漏洞。同时,有关责任人的冷血、无知,也是造成这一事件的重要原因。对这一事件,从制奶行业,到整个食品行业,到全社会各行各业,实际上都应痛定思痛,进行深刻反思,切实吸取教训。

我们的企业,要以此事为戒,加强自身的安全体系和道德体系建设,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通过抓管理、抓质量来提高产品竞争力、赢得消费者信赖。而如果道德缺失、投机取巧,其结果只能是自掘坟墓。

对于政府来说,要以此举一反三,拿出足够的决心和智慧,从根本上加强对各行各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和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很好执行,用法律手段来重建我们的诚信体系,来维护我们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乃至各个方面的安全。

凤凰涅磐而后浴火重生。真心希望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能真正能从惨痛的矿难和毒奶粉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也唯其这样,民族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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