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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木比雾霾更令人窒息

2013.10.10

  10年前的非典,瞬间提升了公众对健康的关注;1年前的“7·21”暴雨,顷刻让京城公众提高了警惕;近日的台风预警,更是令不少地方神经紧绷。相比之下,公众对雾霾的防范则显得雷声大、雨点小,甚至表现出麻木、漠然的一面,尚未真正将雾霾作为一种公共危机事件来对待。

  应对汹涌而来的雾霾,无奈、抱怨之余,整个社会还暴露出了认识上的麻木和漠然、反应上的滞后和迟钝,防范意识远未提升至应有的高度。9月底,北京不少学校在雾霾中照例召开运动会,就是一个明证,缺乏基本的防范防护意识,缺乏对健康基本的敬畏。

  这与大气污染的特性直接相关。虽然公众都明白大气污染对健康有害,但很少有人能说得清危害程度究竟有多大。这种难以量化的特性,使得公众在预判污染危害时容易出现偏差。

  有些人甚至还存在侥幸心理,总觉得一场雨就能浇去雾霾,一阵风就能吹来蓝天。应该说,在雾霾偶发的阶段,这种侥幸可能得偿所愿,但在雾霾高发、频发的当下,这是对自身健康极大的不尊重。

  当然,这种认知层面的提升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有时还要承受惨痛的教训。可以肯定的是,像伦敦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那样的极端代价,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愿意承受,也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承受得起。

  然而,更多的情况下,雾霾危害表现得不会像伦敦、洛杉矶事件中那样直接,也不会像台风、暴雨那么剧烈,更多地表现为潜移默化的、长期积累的影响,很难刺痛公众最深处的敏感神经。

  在危机防范体系中,长期存在这样一种误区:有伤亡的就是大事,不直接致命的就是小事。按照这种逻辑,即使雾霾影响很广、危害很大,因为短期内不会带来致命后果,自然很难被看作严重的公共危机事件。

  现在到了扭转这种误区的关键时刻,否则,一旦雾霾污染累计到一定程度,其后果将是难以承受的。

  国家已经将重污染天气纳入了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作为雾霾的受害者,公众呢?与处置公共危机事件的要求相比,公众应该尽快跨越对雾霾危害的麻木期和迟钝期,绷紧防范污染的神经,提升维护健康的意识。最起码的一点是,严重污染天气下,应该尽量减少户外运动,尤其是像运动会这样大规模的剧烈运动。

  否则,政府风风火火地出台治理措施,媒体上热热闹闹地讨论雾霾危害,公众层面却依然不懂自我防范,不愿承受主动防范雾霾带来的工作和生活上的不便,这是对自身健康和生命极大的不尊重,也是缺乏危机意识和应对技巧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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