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泉州: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坚决取缔查处

2015.5.08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春雨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将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法违规食品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范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经营示范单位,进一步净化食品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学校周边200米内食品商店及摊点

   纳入重点整治区域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为: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校园周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学校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校园周边的现制现售经营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校园周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学校饮用水设施,提供学生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校园周边的黑作坊、黑窝点。

   整治的重点品种为:粮油及米面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面包、糕点、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五角钱”食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以及免疫调节、缓解体力疲劳、辅助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缓解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

   逐户进行执法检查

   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将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检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坚决取缔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对“前店后厂”经营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生产场所及人员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是否按规定合理设置各功能间,食品加工操作是否规范,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是否符合规定等。

   此外,整治还将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三无”食品、未经批准宣传保健功能的产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并结合计划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重点加大对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等食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以及使用来历不明、过期原辅料、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