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并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医药业鼓励的项目有新药开发生产等,限制类项目有新建、扩建的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头孢菌素等产品的生产装置,其中抗生素类产品较多。

  鼓励类项目: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开发和生产,天然药物开发和生产,新型计划生育药物(包括第三代孕激素的避孕药)开发和生产,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药物首次开发和生产,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生物转化、自控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新型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2.现代生物技术药物、重大传染病防治疫苗和药物、新型诊断试剂的开发和生产,大规模细胞培养和纯化技术、大规模药用多肽和核酸合成、发酵、纯化技术开发和应用,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3.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可降解材料,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的功能性材料,新型给药方式的包装;药包材无苯油墨印刷工艺等);4.濒危稀缺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及代用品开发和生产,先进农业技术在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中的应用,中药有效成分的提取、纯化、质量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药现代剂型的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控制技术和装备的开发与应用,中药饮片创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中成药二次开发和生产;5.民族药物开发和生产;6.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新型计划生育器具(第三代宫内节育器)、新型医用材料、人工器官及关键元器件的开发和生产,数字化医学影像产品及医疗信息技术的开发与应用;7.实验动物标准化养殖及动物实验服务;8.基本药物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提升及降低成本;9.
卫生咨询、健康管理、医疗知识等医疗信息服务;10.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11.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护理院(站)设施建设与服务;12.心理咨询服务;13.食品药品安全快速检测仪器;14.新发传染病检测试剂和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