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速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与辽宁省政府6日在沈阳共同签署《加快推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议》。根据协议,辽宁省将全面推动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这次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辽宁省对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和任务分工,强化监管,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指导和支持。
辽宁省提出的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目标为:水质目标,到2012年底,辽河流域干流达到四类水质,辽宁境内流域消除劣五类水体。到2015年底,辽河保护区水生态显著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全面恢复,鱼类种数恢复到30种以上,湿地栖息地鸟类提高至30种以上;河滨带植物覆盖率达到90%以上;河流湿地面积恢复到160万亩。
辽宁省还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到2015年底,全流域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2015年以后,退出国家重污染治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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