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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划定城镇声环境功能区 控制噪声污染源

2013.12.10

  近日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该省将在全国率先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工作。到明年年底前,全省县级以上城镇全部要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并由当地政府对外发布。

  据了解,拟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至4类五种类型。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为0类区,噪声限值为白天50分贝、晚上40分贝。

  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为1类区,噪声限值为白天55分贝、晚上45分贝。

  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为2类区,噪声限值为白天60分贝、晚上50分贝。按照功能区类别,广场、公园一般根据周边不同情况应执行1类或2类标准。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噪声限值为白天65分贝、晚上55分贝。

  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划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据山西省环保厅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噪声污染目前已成为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有近40%的环保投诉与噪声有关。噪声污染不仅会引起头昏脑涨、失眠多梦、记忆力下降,还会造成肠胃功能阻滞,使消化液分泌紊乱,对神经系统产生机能性损害。

  山西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主任白振华说,将噪声功能区发布以后,在什么区域执行什么标准,超标不超标将有明确说法,可以有效地控制超标排放噪声的污染源,切实保障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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