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1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发布食安发0121第2号:根据食品卫生法(1947年法律第233号)第11条第1项的规定,修订乙氧喹啉在大米等产品中的残留标准。

  该修订自发布之日(2014年1月21日)起实施。但在大米、小麦、大麦、茶叶等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自2014年7月2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将大部分产品中乙氧喹啉的残留限量从0.05ppm调低为一律标准0.01ppm,其中包括大米、小麦、大麦和茶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