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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建议

2010.12.10

  记者从上午举行的卫生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卫生部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申请。

  卫生部刚刚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后,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针对超女王贝整形事件所引起的社会对于规范医疗美容服务的声音,卫生部今天表示,计划近期在全国开展一次针对医疗美容服务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的重点领域有: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已有国际标准,尚无国家标准的。

  意见提交办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提出立项建议时,应当报送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1、电子文件报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填写,发送电子邮件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food204@163.com)。如对电子文件报送程序有疑问,可咨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电话87776914。

  2、纸质文件报送。将填写的建议书邮寄或传真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邮码:100044。传真:67711813。此次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本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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