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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提升质量水平

2016.5.30

  记者从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为解决企业风险等级高低不分、监管工作平均用力的问题,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监管职责,把事后查处、被动式监管,转变为过程排查、预防为主的监管模式,将注重最终产品抽检转向对食品生产的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企业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目前已经完成了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分级工作。

   据了解,分级监管根据食品品种风险程度分级和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水平分级,参照企业规模,综合评估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根据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信用记录实行动态调整。食品品种按风险程度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较低风险和低风险四类。生产企业过程控制水平现场评价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评价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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