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称,我国多数城市饮用水源标准降至劣五类,并提出,一些城市通过去除某些指标,来使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标。事情是这样吗?记者就此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及北京、上海的有关部门和专家。

  传闻一:多数城市饮用水源

  标准降至劣五类

  【回应】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应好于三类,我国4002个饮用水源地中约20%未达标。所有入户水质均可达标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水质评价主要参照的是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共计109项指标,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因为对饮用水源的要求比一般地表水更高,如果地表水用作集中式饮用水源,还要增加5项补充指标及80项特定指标。按照标准规定,优于或符合地表水二类、三类水质的水源,分别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地下水质量标准》共计39项指标,其中三类或优于三类的水源,可用作集中式饮用水源。总体来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应该好于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