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出台国内首部垃圾分类规章——《广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是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

  暂行办法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分为4类,包括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明确指出生活垃圾从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都将实行分类。

  生活垃圾将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个人不按规定投放可处以每次50元罚款,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

  “我认为是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表示,4月1日后,无论是单位和家庭都有一个学习、理解、自觉养成习惯的过程,有一个从不会到会、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所以应以教育为主,拒不改正的才会进行罚款。

  从易到难 循序渐进 分步实施

  广东省法制办副主任林琪介绍说,在具体实施分类时遵循“从易到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先将餐厨垃圾分出,然后逐步对其他垃圾进行细分,到2012年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